援交兩名國中女生,只需一千元

援交兩名國中女生,只需一千元

台南有2名國中女學生在網路援交,陳姓男子(33歲)去年3月間,透過網路認識後,雙方約定1千元援交,並約在台南火車站附近的鐵道飯店內性交易,事後學校老師發現報警處理。

援交兩名國中女生,只需一千元

判決指出,陳男去年3月間,透過微信交友程式結識2名國中女學生,同月15日陳以LINE與其中1人相約1千元性交易,2女偕同赴約,陳男於是邀2女到鐵道飯店性交易,2女應允後一起前往飯店交易,完事後,陳男付1千元給兩人,由兩人分花用。警方傳喚陳男到案,陳男坦承犯行,但辯稱不知2女實際年齡。台南地院以援交未成年少女判處3年6月徒刑,陳男上訴,法官審理中,陳男與2女及家長和解,法官改判2年,緩刑4年,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,可再上訴。

相關推薦